第73章 赢了官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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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合同履行地;及时结清的合同,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。 “按照这一解释,本合同属于没有约定履行地的情况,它的争议标的为交付货币,健生食品厂是接受货币的一方,显然咱们当地就是合同履行的。”马兴伟道。 “所以,这个案子并不复杂,咱们在华兴市的法院起诉对方就可以了。”王律师道。 “那你抓紧时间,尽快把起诉材料递交到相关法院。”马兴伟指示道。 一个星期后,华兴市华凌区人民法院向债务人发出了传票,法院对原被告双方进行了一番调解未果,半个月后,华凌区法院民事庭对该起案件进行了审理,因为案情非常清晰,只用了一小时多一点时间就审理完毕,并当庭宣布原告胜诉,判令被告如数按期偿还货款,承担案件诉讼费用。 周建平知道被告单位经济状况不佳,他放弃了索要滞纳金的权力。 拿到了法院判决书,周建平并未表现的多高兴,因为对方的情况他知道一些,他觉得仅凭一纸法院判决书,要想拿回货款绝非易事。 果不其然,过了法院规定的还款期限,被告那边毫无动静,周建平让出纳每天去银行查账,看对方是否往账上汇款,一连几天空手而归。很显然,对方至今没有归还货款的意思。 马兴伟告诉周建平,律师在案件调查其间去过被告单位,发现商场之内还有很多东西,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,尽可能为企业减轻损失。 对方似乎早有准备,等法院执行庭